1.本系統開放預訂〔網路訂票須知〕中所列路線,提供線上信用卡、網路ATM消費扣款、

  回程票及回數票票號劃位,可享受搭車前10分鐘完成取票或劃位之便利。

2.選擇[到站付款]或未完成線上付款,請於訂位成功起至預訂班次日期之二日前於各站

  營業時間內完成付款取票,(例如元月3日班次, 取票最後期限為元月1 日24:00前)

  或於[訂票記錄查詢]中,選擇〔進入線上付款〕支付成功,即可保留至當日取票。

  預訂兩日內班次,僅保留預訂作業日一小時內線上付款機制,逾時、日系統即取消訂單。 

3.訂位完成後顯示 [ 訂位成功 ],若選擇[信用卡、國旅卡或ATM支付],付款成功後顯示

  [ 付款完成 ];付款失敗,請於十五分鐘後於〔訂票記錄查詢〕項目重新選擇支付方式。

4. ATM為消費扣款,須自備讀卡機及安裝元件,無法取消及退款;不提供提款機轉帳方式。

5.[已完成線上付款],取票時須由售票人員檢視”取票人身分證件”並收取附簽名及

  訂單編號之取票聯,以確保訂票者之權益。

6.完成線上付款,去程當日逾時仍可取得〔去程逾補票〕,限當日補位且不提供退票;

  去程班次逾日無法再取票(含回程票),票款將全數收取不予退費。

7.已線上付費於網訂系統取消訂票時,每張票證酌收10元手續費, 來回票視為2張,退費

  作業約1~2週工作天(實際天數依各發卡行)。班次前兩小時起無法於網站系統取消預訂,

  請於各站取票後再行退票,手續費依臨站退票方式計算(含各超商取購票須辦理退票者)。

8.使用回數票及回程票訂位者請於預訂班次十分鐘前至站上完成劃位,無法至超商取票;

  自民國100年 五月一日起如於六個月內違約三次將停止您半年網訂劃位的權利。

9.選擇[到站付款]至ibon,Life-ET,FamiPort取票時限相同,須輸入身份證號及電話號碼;

 以 [信用卡或ATM]網路付款至三大超商取票須填卡號後四碼,超商每張收取10元手續費。

10.[未選擇付款方式]或[選擇回數票及回程票方式]恕不提供三大超商取票服務。

11.若使用台中市社福卡刷卡購票者,因無法辦理退票,請臨櫃辦理購票及劃位,請勿使

 用網路訂票後刷卡取票,敬請  見諒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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